• 2027年3月26日开始,英国永居语言要求 提高至B2!

    英国内政大臣今日公布新一轮 Migration Reforms。整体来看,多数措施仍然集中在难民申请管理,但同时也透露了两个与普通签证申请人关系较大的信息: ☞ 永居语言要求将提高 大臣确认,英国永居(ILR)的英语语言要求将从2027年3月26日起统一提高至B2水平。 目前申请永居的语言要求为B1,大致相当于雅思 4 分;若提升至 B2,则相当于雅思 5.5 分左右。 ☞ 两国籍将被移出免签名单 英国将把 尼加拉瓜 与 圣卢西亚 从入境免签名单中移除。自今年3月5日起,这两个国家的公民入境英国需提前申请访问签证。 这一措施主要还是针对该国籍人士,在入境后立即申请难民的情况。HO还特别提到,圣卢西亚存在较多通过invest入籍(CBI) 获得护照的持有人,其中一些人利用该护照免签入境英国后再尝试转换签证身份: 永居语言要求提高至 B2,预计将对不少家属类签证持有人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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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移民,给小孩办永居,如何体现Sole Responsibility?

    这篇不是给单亲家长看的,而是给已婚的家长们。譬如: 🔸自己带娃来英,另一半长年在国内无法满足永居天数要求 这一类家长,在快要办永居的时候,都会碰到一个问题:小孩的永居申请怎么办? 有该问题的原因在于,小孩能办永居的前提,是父母双方都拿到永居。多数时候,这类家长的另一半都满足不了永居天数要求,从而‘拖累’小孩办永居 那怎么办? 现阶段的移民局签证官的审核态度下,我们发现在英国境内递签的话,哪怕是已婚家长,也能去证明Sole Responsibility 这个点,从而在另一家长无法满足永居要求的情况下,让自己和小孩照样办理永居并成功 这主要在于,英国境内的签证官,对独自监护权(sole custody)和独立抚养责任(sole responsibility)有比较清楚的定义区分:                                   (Guidance来源:link) 在境内申请的话,不需要解除婚姻,而是着重强调小孩的衣食住行是否都由一方接管。有了这个逻辑,这类家长准备起来可能就会比较顺了。一般家长需要在办理永居前至少12个月里,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全部转到自己的名下、不体现另一家长的任何信息: 🔸孩子看病GP,主要联系人是在英家长 🔸孩子的学校,各种家长会议信件,署名都只有在英家长 🔸与孩子学校的各类交流往来,包括类似饭费等琐事,联系方只有在英家长 🔸孩子的学费 都从在英家长的英国ac划出 🔸孩子的兴趣班、各种内卷活动 都是在英家长在支付 🔸孩子的各种保险,承保人和签字人是在英家长 🔸所在居住地的居委会 是否开证明确认只有你和小孩住在一起 以上清单并不全、也不是说都得准备,若你能准备上3-4样并能累积文件近1年时间,那么到时你办理永居的时候,对应的独立抚养责任就有充足文件来证明了 *注1: 以上方法目前只适在英境内办、小孩国内出生的case *注2: 独立抚养的点,还得需要解释信重点说明,信的模版,鉴于行业的强复制能力,需要的可以具体联系我们官方联系邮箱(info@tedimmigration.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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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五年永居转十年,一刀切,预计2026年9月生效

    我们已经知道未来英国永居体系会出现结构性调整:原则上大多数签证路线默认需满10年方可申请永居,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根据个人的能力、收入与贡献设立加速通道,图2👆🏻是HO初步设定的能提前办理永居的条件: ☞ 英语水平达到 C1,可减免1年,那么9年即可申请永居 ☞ 连续三年工作收入超过£125,140的话,可减免7年,那么可以3年永居 ☞ 连续三年年工作收入超过£50,270的话,可见面5年,也就是可以5年永居 ☞ 如果工作岗位属于具体的社工岗位的话(譬如老师), 那么也是5年就可永居 这两天HO大臣走访丹麦,想借鉴一部分丹麦针对refugee及长期居留政策的做法,其中也具体透露了以下两个关键信息: 1. 原本的5年转永居制度将改为10年作为默认路径,预计在今年秋季实施 (截图来源The Guardian) 2. 新政策拟适用于自 2021年起入境英国的签证持有人                               (截图来源X) 尽管大臣仍强调“一刀切”的原则,即已持签证人士也适用新规,但实施时间已从原计划的4月推迟至9月,客观上形成了约6个月的过渡期。这一调整多少和近期Reform败给Green的情况相关,以及2025年整体移民数据并未出现此前预期的“过载”情况,这多少减缓了HO强推新政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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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2026年2月,英国Skilled Wokrer工签牌照 申请经验

    T女士在23年拿到创新家签证,当时给的商业计划是在英做材料研发(她在国内从事家居电热毯生意,规模不小,理论上也具备研发能力),但来英的主要目的还是小孩教育,所以当时哄完担保机构并拿到签证后,她仅维持英国公司的基本运作,没有做原计划的材料研发。 她原本想着,创新家永居申请,6选1的要求,选择IP申请就完事了(她在国内已有相关专利,理论上可以延伸或转化为欧盟专利,加上电热毯在英国销售涉及质检认证,准备空间并不小),但她后面意识到现在的签证官对于创新家永居的审核趋于细致甚至苛刻,走IP的话,仅一份申请证明是不够的,签证官通常会要求看到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申请人真实参与了从创意形成、市场调研、技术研发到方案草拟的全过程。这个对于多数目前创新家签证持有人来说,都是比较难做到的,因为多数的IP并非完全由个人独立构思和开发,而是依托国内团队或第三方资源完成 考虑到这,T为了给自己多留个后路,选择先尝试办工签牌照。她知道自身公司的情况,并不会直接满足当下签证官的胃口: 公司没有任何员工在payroll上 公司暂时没有一个合逻辑需要找海外员工的理由 公司没有任何HR软件能展示给HO 公司没有任何员工pension计划 所以找到我们先做规划。 虽然有明显不足点,但同时她公司也有以下我们认为有利的点: 公司的确真实运营,有合同 公司有专利证,且欧洲通用 公司有正常运作的Amazon平台(第三方机构添加信用度) 针对不足点,我们让其先做以下准备: ☞ 对于前两点,我们先走逻辑:在现有业务结构,明确哪些岗位在业务扩展下属于合理空缺,并形成详细的岗位职责说明。其次在find a job上做招广、收cv。当下多数时候收到的CV人选都会是需要签证的,所以逻辑上解释为:市场供给结构中海外人选占比较高,公司若希望保留用人弹性,需要具备担保资格。同时不排除会找本地的可能性。这样还能一定程度避开提供其他员工payroll的证明。 ☞ 关于后两点,我们让公司先锁定实惠的市面HR系统,选一个beta版,将HR基本内容添加;同时让公司注册好NEST, 再额外准备一份opt out声明,来体现公司已具备雇佣海外员工的基本合规构架。需要注意的是,opt out表并不是随便写的,得满足Pension Regulator的固定要求。 在完成前期补强后,T于1月初递交担保牌照申请,2月底收到批复,牌照顺利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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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FLR拖时间,会被认定造假

    很多人当下签证到期、且短时间内无法办成新签证继续留英的时候,会被怂恿办以下两类申请做过渡: 办Fee Waiver 办FLR(HRO)人权签(就是常说的’FLR’) 两者本质是一样的:确认申请表,用3C时间做过渡(等待新申请的时间属于合法居留)。很多人的申请思路:在当下签证到期前,先确认FLR,填表的时候随便给个理由,然后拖着不入指纹,直到找到下一个机会能办新签证为止。FLR 本质上是人权签,其适 用条件本身就极端,并非为一般情况设计,例如严重家暴、人口贩卖受害者。 很多申请人在填写FLR时,会自行选择看起来相对温和的理由,比如健康相关因素,抱着“反正不入指纹、不走到实质审理阶段,随便选一个也无所谓”的心态。     今年,我们碰到了首个通过FLR拖时间而被拒签,并被认定为欺骗(deception)的案例: 小P原本持PSW签,25年8月到期。她暂时办不成能继续留英的新签证,于是在律师建议下递交了FLR(以病情为由),确认申请后一直不去入指纹,纯粹作过渡。随后她在25年10月拿到了创 新家签证担保信,同月也收到FLR结果:因未入指纹,申请无效。她随即递交了创新家签证,认为事情已翻篇。 但到26年1月,HO来信并未审理创新家签证,而是指出: 她此前递交FLR时,明知自己不符合病情类人权签证条件,却仍选择该理由,只为利用 3C 延长合法停留时间,因此倾向以欺骗HO为由拒签:   HO给了她一次解释机会,要求说明当初为何以病情为由,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小P 在回复中表示,自己申请FLR只是为了争取合法停留时间,认为申请被拒就已经结束。这个回应反而坐实了HO的判断。随后,HO回信指出,她滥用FLR和3C,目的不纯,构成欺骗行为,因此对其作出拒签决定,并施加10年禁:   这一结果的严重性在于:因欺骗被拒,与普通拒签完全不同。后续再次申请英国签证,会自动触发拒签。HO在小P之后的创新家签证申请中,根本没有进入该签证本身的条件审查,而是直接基于此前的FLR行为作出负面判断。 看来HO是动真的了,毕竟太多人用FLR做过渡。从这个案例来看,HO显然开始对利用FLR和3C作为纯粹拖延手段的做法采取更强硬态度。 对目前仍依赖 3C 过渡的人士来说,需要格外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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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入籍:不满足 90/450 天要求,也能获批?

    只要你拿到永居身份(ILR)一年之后,你就可以办理归化入英籍(Naturalisation). 申请时,重点考量以下要求: ☞ 在英居留的时间长短 ☞ 离境天数要求 ☞ 语言水平要求(B1 & KoLL) ☞ 人品道德(Good character) ☞ 未来意图 其中关于离境天数,申请时你得满足以下条件: 近1年离境没超90天;且 近5年离境总天数没超450天;且 入籍申请日那天,往前凿5年,5年前的同一天,你人在英国; 现实层面,不少人拿到永居后就放飞了,不再刻意算天数,结果在想办入籍的时候,纠结是否超了天数会影响申请 🙋🏻‍♂️小陈就是这个情况,24年11月拿到的永居,之后经常离境,在25年11月她没计算天数、凭脑子印象觉得没超然后就去办了。今年1月收到HO回复,提到她两个离境天数要求都超标了:总离境496天,近1年离境110天。HO给她一次机会解释。小陈慌了,临时委托我们做解释 翻看她的出入境记录后,找到一个突破口:她近1年里虽然离境次数频繁,但多是2周的时间,唯独一次离境回国在65天左右。如果这个离境天数能消掉,那她就能满足两个天数要求了。至于解释说明,强调: 近1年的出入境天数虽频繁,但有规律,几乎每次都不超过2周,只有一次‘特殊’情况; 解释该特殊情况原因是为英国公司商务考察(jia的),并提供会议记录等(包装) 解释回复后,一周内她收到消息申请成功: 可以看出入籍申请的天数要求审核,远比永居申请来得宽,实际上HO对于入籍申请本身有一个宽松的施行要求: 🔸近5年离境天数不超480 🔸近1年离境天数不超100 如果你实际的天数要求满足以上的话,不用任何解释,HO也会放你过。如果你还是超了,也还可以有足够机会argue,HO会考量以下超天数情况的人: 🔸5年离境天数超480,低于900天 🔸近1年离境天数超100,低于180天 如果你实际的天数在以上范围内的话,那需要提供材料解释(譬如小陈),完后还是能大概率argue成功。 当然如果你总天数超了900天、近1年超了180天,那HO才会采取强硬措施,不会听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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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例:因中介误导被拒签,英国签证仍可翻案

    很多人在办理英国签证,尤其是旅游签时,不仅遭遇拒签,甚至还被直接给了 10 年拒签记录。签证官给出的常见理由,多与上传了不真实文件有关。 在访问签的案例中,被判10年拒签的大多数情况,集中在在职证明不真实或资金证明不真实。而现实中,这些文件并非全由申请人本人准备,而是由中介代制。更常见的是,申请人对此并不知情,中介按固定模板“流水线作业”,一旦你的实际情况不符合他们的模板,就会被强行套入某一分类,从而埋下风险 这些case,签证官在审核期间会电调相关机构(比如在职证明,会电调到对应的雇主),一旦确认文件有问题,就直接给到拒签,中间不会给到申请人一次解释的机会 近期上诉法庭出了一个判例: R (on the application of Kaur) v Entry Clearance Officer (New Delhi),法官强调: ⚠️当签证官准备以deception为由作出拒签决定时,应当先给予申请人一次解释的机会,尤其是因为这类决定可能导致长达10年的禁止入境后果 在该判例中,申请人是在印度通过一名当地顾问“协助”提交的旅游签证申请。签证官认定其所提供的对账单属于伪造文件,因此以欺骗为由作出拒签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将被禁止入境英国 10 年 法官在判决中回顾了多项关于程序公正(procedural fairness)的判例,并进一步作出结论: “…the duty to act fairly requires that an entry clearance applicant who is accused of deception for reasons she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been expected to know about, and who wou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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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非全职的工作,也能办英国工签吗?

    小李在伦敦一家投行工作,工种号为2422,年薪£51K,每周工作40小时。上周,公司HR通知她,从3月开始,她的每周工作时长将调整为27.5小时,时薪保持不变,但年薪将随之降至约£35K。 HR同时表示,会向移民局报备这一变动。这次调整并非因为小李的工作能力问题,而是公司认为现阶段的业务量不足以支撑当初设定的40小时工作安排,因此对岗位工时进行了重划。 小李担心这样的调整会让自己的工签不保。她的观点是:在英国,法定全职的工作时间是一周30小时,连工作都不是全职了,怎么还能继续有工签呢? 其实现行工签政策里,并没有明确规定须是全职工作。政策下关于薪资的部分,均是和时薪和岗位价值相关,但没有明确底线的一周工作时间 政策中明确的是工资标准: 🔸工签持有人的工资,要么达到对应工种号的门槛工资,要么达到时薪£17.13,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 我们知道目前的工签底薪£41.7k,是根据每周工作37.5小时来计算的。那么对应到小李的情况: ☞ 她原先每周工作40小时,年薪£51k,换算37.5小时的话,对应的年薪rate是£47,812.5 ☞ 之后她工作时间将调到每周27.5小时,但公司明确rate不变,那么换算27.5小时,她的工资rate将会是£35,062.5 ☞ 小李的工种号是2422,对应工资门槛是£45,800,这个数是对应每周工作37.5小时,换算成27.5小时的话,rate是£33,586.7 ☞ 同时,政策还规定需要满足时薪£17.13的标准。换算的话,她的工资需要超过至少(£17.13*27.5*52) = £24,495.9 对比可得: ⚠️ £35,062.5(她的新工资) > £33,586.7(工种号门槛) >  £24,495.9 (时薪底线) 因此,小李在工作时长减少后,其工资rate仍然高于工签政策要求。也就是说,公司向移民局报备该变动,她的工签不会因此受到实质性影响。 ‘工签的工作须是全职’这个是默认的常理,但按照现行的条例,并不是说兼职的工作就不能办工签了,只是‘不合常理’,但并没有违反签证条例。 但现实层面上,大多数公司并不愿意为了一个非全职岗位承担工签的高开销。这类情况出现得很少,通常在投行等高附加值行业中偶尔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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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s the Right of Appeal Been Removed for UK Long Residence ILR Applications?

    The 10-Year Long Residence route enables individuals who have lived lawfully and continuously in the United Kingdom for at least ten years to apply for 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ILR) — a key step towards permanent settlement. Traditionally, applicants whose 10-year Long Residence ILR applications were refused retained a Right of Appeal. This appeal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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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K Unmarried Partner Visa: Living Together for 2 Years No Longer Required

    From 31 January 2024, the Home Office introduced important changes to the UK unmarried partner visa requirements (in light of the Statement of Changes in the Immigration Rules (HC 246)). The most significant update is that applicants no longer need to prove two years of cohabitation before applying. This change makes the unmarried partner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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