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英国,很多人的合法身份并不是签证,而是3C保护。只要是当前签证即将到期、又暂时办不成新签证的人,很多都会选择通过3C来拖时间,以维持表面上的合法身份
HO也知道不少人在滥用3C,所以在9月11日的新政草纲里,设置了两个新变化:
变化1:Fee Waiver申请,不再有效
很多人在签证到期前选择办FW,看中这个申请不需要交费给移民局。FW本身是给办人权类签证的人过渡用的,但现在被滥用,不少人办这个申请为之后办工签做过度。现在HO明确写在条例里:
⚠️若办理FW,后期办签证须是相应的人权类申请;否则,递签日将按照之后提交新申请表的时间起算。

🙋🏻♂️举例:小南的学签9月2到期,她在9月1先申请FW拖时间,之后在9月28申请工签。由于工签并不是相关的人权类申请,因此她的递签日不会按照原来的9月1日算,而会变成9月28日。这样一来,9月3日—9月28日这段时间就没有3C保护,属于逾期滞留,之后的工签申请也会因此拒签。
变化2: 不断重订入指纹时间的方式,不再有效
很多人拖时间的战术:先确认一个申请表,然后利用线下录指纹的时间来拖延。确认申请后,一般有约2个月时间完成录指纹,在此期间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继续享有3C保护。之后再通过更改、延后录指纹预约,把整个申请继续往后拖。
HO看惯了这把戏,现在明确写在条例里:
⚠️确认新申请后,必须在规定的2个月内完成录指纹,否则申请无效。其次,即使中途更换新的申请,录指纹的时间也不会重新计算,依然按照初申请的2个月期限来算;超过期限,申请同样会被视为无效。

这进一步限制那些滥用预约入指纹来拖时间的人
🙋🏻♂️举例:小高工签9月17到期,之后没cos,12月就能办10年永居,想用3c拖延方法来拖时间。他9月15确认工签,入指纹的deadline是11月17。11月16日,他没选择去入指纹,而是重新办了又一个工签,然后在12月5日又再次换了签证、办理了10年永居。
按照新政策,后面两次签证转换都无效,因为他没有在初个申请下的规定时间内入指纹。他从9月17日开始就逾期滞留了
以上变化,将于10月8日生效。用3C拖时间,没那么容易了
